環境工程設計專項資質標準發表時間:2020-06-16 13:18 環境工程設計專項資質標準 一、總 則 (一) 環境工程設計專項資質是指爲適應和滿足環境保護的特殊需求而設立的專項資質;取得環境工程設計專項資質的企業可以進行環境工程設計、提供施工和安裝諮詢、進行設備和工藝調試。 (二) 環境工程設計專項資質分爲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氣污染防治工程、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復工程五個專項類別。(見附件:環境工程設計專項類別劃分) (三) 環境工程設計專項資質設甲、乙兩個級別。 二、標 準 (一)甲級 1、資歷與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於300萬元人民幣。 (3)企業獨立設計過所申請專項類別大型環境工程項目不少於1項,或中型環境工程項目不少於3項。工程竣工並通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驗收。 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和數量符合所申請專項資質標準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的規定。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從事環境工程設計經歷,且主持過大型環境工程設計項目不少於2項,具備注冊執業資格(限一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3)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非注冊人員應當作爲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專項類別大型環境工程設計項目不少於1項,或中型環境工程設計項目不少於2項,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 (1)具有完善的工程計算機輔助設計系統,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2)企業管理組織機構、檔案管理體系健全,建立了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已通過ISO9000族質量標準體系認證,並有效運行。 (二)乙級 1、資歷與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 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和數量符合所申請專項資質標準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的規定。 (2)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從事環境工程設計經歷,且主持過中型環境工程設計項目不少於2項,具備執業注冊資格(限一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3)在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規定的人員中,非注冊人員應當作爲專業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所申請專項類別中型環境工程設計項目不少於1項,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 (1)有固定的工作場所,並具有必備的工程計算機輔助設計系統。 (2)企業管理組織機構、檔案管理體系健全,建立了質量保證體系,並有效運行。 三、承擔業務範圍 (一) 甲級 可承擔各類環境工程(含建構築物和非標準設備等)專項設計,規模不受限制。 (二) 乙級 可承擔中型以下規模環境工程(含建構築物和非標準設備等)專項設計。 四、附 則 (一)取得環境工程設計專項資質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工程”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市政行業資質中“排水工程”、“環境衛生工程”相應級別的工程設計業務;取得市政行業 “排水工程”和“環境衛生工程”專業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環境工程中“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程” 相應級別的工程設計業務。 (二)本標準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文章分類:設計資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