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專項資質標準發表時間:2020-06-16 13:08 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專項資質標準 一、總 則 (一)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專項資質設甲、乙兩個級別。 (二)持有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專項資質的企業,可從事各類土木建築工程及其配套設施的智能化項目的諮詢、設計。其中包括:1、綜合布線及計算機網絡系統工程; 2、設備監控系統工程;3、安全防範系統工程;4、通信系統工程;5、燈光、音響、廣播會議系統工程;6、智能卡系統工程;7、車庫管理系統工程;8、物業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工程;9、衛星及共用電視系統工程;10、信息顯示發布系統工程;11、智能化系統機房工程;12、智能化系統集成工程;13、舞臺設施系統工程。 二、標 準 (一)甲級 1、資質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於300萬人民幣。 (3)企業承擔過不少於2項大型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項目的專項設計,或中型項目不少於3項。 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和數量符合所申請專項資質標準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的規定。 (2)企業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8年以上從事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項目的設計經歷,並主持完成過不少於2項大型建築智能化系統項目的設計,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主要專業技術人員中,非注冊人員應完成過不少於2項中型以上建築智能化系統項目的設計,並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具有完善的資質管理體系、運行良好,具備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二)乙級 1、資質和信譽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社會信譽良好,注冊資本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 2、技術條件 (1)專業配備齊全、合理,主要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和數量符合所申請專項資質標準中“主要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表”的規定。 (2)企業的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5年以上從事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項目的設計經歷,並主持完成過不少於1項中型以上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項目的設計,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主要專業技術人員中,非注冊人員應完成過不少於2項小型以上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項目的設計,並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具有較完善的資質管理體系、運行良好,具備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擔業務範圍 (一)甲級 承擔建築智能化系統專項設計的類型和規模不受限制。 (二)乙級 可承擔中型以下規模的建築智能化系統專項設計。 文章分類:設計資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