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標準
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爲一級、二級。
16.1 一級資質標準
16.1.1 企業資產淨資產 2000 萬元以上。
16.1.2 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 6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電子與智能化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 15 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 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造價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 30 人。
16.1.3 企業工程業績近 5 年獨立承擔過下列 3 類中的 1 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項合同額 2000 萬元以上的電子工業制造設備安裝工程或電子工業環境工程 2 項;
(2)單項合同額 1000 萬元以上的電子系統工程 3項;
(3)單項合同額 1000 萬元以上的建築智能化工程3 項。
16.2 二級資質標準
16.2.1 企業資產淨資產 800 萬元以上。
16.2.2 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於 4 人,其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於 2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電子與智能化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或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電子與智能化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 5 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 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造價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 10 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一級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於 2 項。